教师教学工作规范
1.制订课程学期授课计划
1.1任课教师必须根椐校历、教学大纲和教学内容,并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认真进行课程教学设计并编制《学期授课与进度计划表》。
1.2《学期授课与进度计划表》一式三份,在每学期开学前经系部主任、教务科、主管副院长审批后执行。审批后的《学期授课与进度计划表》由任课教师、系部、教务科各存一份。
1.3《学期授课与进度计划表》在执行过程中,若有需要进行调整时,须说明理由,由系部主任同意后报教务科批准备案。
2.备课
2.1任课教师要认真研究课程教学大纲(课程标准),根椐职业岗位需求,结合学生的实际和教学条件,确定教学内容、教学设备、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。
2.2任课教师要认真编写教学设计(教案),并提前一周报系部教学副主任审核后执行。
2.3任课教师在课前应配合实验员,对教学环境、教学设备、教学仪器、工具材料等教学硬件逐一检查落实,准备好实训用品和劳保用品,确保教学正常进行。对于操作性较强的实训课题,任课教师课前按照“首件必做”的要求,将每个实训课题全过程亲自操作一遍,以便了解实习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并做好充分的教学准备。
2.4任课教师必须参加系部组织的集体备课、公开课及教学研讨活动,熟悉本专业新知识、新技术、新工艺,进行专业调研,根据就业岗位的技术要求不断改进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。
2.5担任校外学习教学任务的教师,要按照校外定点实习的“五定”(定计划、定课题、定学时、定岗位、定师傅)要求,提前与实习单位及有关部门取得联系,签订相关协议,确保教学的正常进行。
3.上课
3.1任课教师要携带教学设计(教案)、教具等,按照课程表安排的时间、地点提前进入教学场所。做到为人师表、不迟到、不拖堂、不提前下课。教师要课前考勤和课后及时填写《课堂日志》。
3.2教师的仪容仪态力求端庄得体、自然大方、精神饱满,佩戴校牌,原则上不坐着上课;讲课使用普通话,语言力求准确、清晰、简练、生动、通俗、逻辑性强,语速适中,语调抑扬顿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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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3每次上课铃响后在教室应执行“起立”制度,在实操场地执行“列队”制度,并做好学生考勤记录。师生在上课中间均不得随意离开课堂,严禁师生在课堂上使用通讯工具,严禁师生在教学场所吸烟。
3.4教师作为教学场地的第一责任人,上课时要维持好教学秩序,认真组织教学和管理学生。实习指导教师应高度重视实习安全和文明生产教育,操作前教师要重点强调安全管理制度、操作规程、事故的预防及处理方法,杜绝人身安全事故、设备事故的发生。实习结束时组织学生做好实训工具、材料的清理和实训场所的卫生清扫工作,培养学生文明生产的良好习惯。
3.5每门课程的首次课,教师应向学生简要介绍课程宏观设计,说明教学内容、教学要求、考核方式、成绩构成比例等。
3.6在教学过程中要以学生为主体,教师主导,教师应做到思路清晰、讲授正确、重点突出、层次分明、板书工整、布局合理、组织严密,并把德育寓于教学之中。要充分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和先进的教学方法,努力提高教学质量。实习指导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进行巡回指导,做到“五勤”,即眼勤、腿勤、脑勤、嘴勤、手勤,发现问题,及时处理。
3.7任课教师因故需调、代课时,应提前向教务科提出申请,并填写《调课申请表》一式三份,经系部主任签署意见,报教务科批准后方可执行;临时代课、停课的申请还需分管领导批准。《调课申请表》由教务科和系部各存一份,另一份交申请教师,由申请教师负责提前一天通知调课班级的学生。
4.布置与批改作业
4.1任课教师必须按教学大纲(课程标准)要求,有目的地布置作业,课外作业应难度适中,分量适当,以培养学生的各项基本功及综合运用知识技能的能力。
4.2作业的类型应多样化,有思考题、练习题、讨论题、课外阅读、实训报告、实习日志、课题研究或制作、社会实践等;作业可以是书面的,也可以是非书面的。要教导学生独立思考,创造性地按时完成作业。
4.3教师要按时收阅、认真批改、及时反馈学生作业,作业评分及评价要客观公正;要根据作业批阅结果有针对性地改进教学和进行必须的作业讲评;学生平时作业的成绩应作为课程考核成绩的依据之一。
4.4一体化课程每个学习任务都要按要求进行评价,学生作品公开展示,连续实习的班级须布置课外拓展作业,让学生利用晚修课完成。
5.课外辅导
5.1任课教师要认真做好课外辅导,原则上每周辅导答疑一次(每周4学时以下的课程可以两周辅导答疑一次);辅导方式一般以个别答疑为主,以利于因材施教,涉及共性问题可以采取集体辅导方式。
5.2任课教师要主动配合班主任及时了解和反馈学生的意见和要求,以便改进教学工作。
6.课程考核与评定
6.1理论课考试命题要求
6.1.1考试范围原则上是该课程全部授课内容,包括基础理论、基础知识、基本技能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。
6.1.2考试命题以教学大纲为准绳,覆盖面一般要求在授课内容的70%以上,试题得分点不少于20个,并要求题量适中,分布合理。
6.1.3试题要考虑基本题、水平题、难度题的比例结构(一般是7:2:1),尽量做到客观题(如判断题、填空题、选择题等正确答案只有一个的题目)和主观题(如计算题、问答题、论述题等)有机配合。
6.1.4有试题库的课程,由系部制定命题方案,由系部一名熟悉该课程的教师按方案抽题,组配成两份试题(份量相当,题目各异的A、B卷,并分别附上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)送审。没有试题库的课程,由系部主任指定熟悉该课程的教师拟出两套试题送审。原则上避免由任课教师命题。
6.2操作考试命题要求
6.2.1考试命题要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来确定,其难易程度要恰当,要尽量和生产相结合。
6.2.2考核的项目包括:产品质量、实用工时、操作方法、操作规程、安全文明生产等。
6.2.3由科任教师命题,报系部主任审核,再报教务科审定。
6.3评卷要求
6.3.1考试评卷应做到客观、公正、严格和及时。凡有两人以上同教一门课程或相近课程的,应按照题目分工评卷(即流水改卷),避免松严不一。
6.3.2考试三天后要结束评卷工作。任课教师要做好所教班级的成绩登记,并上传到学院的教务管理平台。同时,认真进行考试分析,填写考试分析表(一式两份)。考试分析表经系部主任签名后,分别交教务科、系部保存。
6.4学期成绩鉴定、登记及统计
6.4.1各门课程均采用百分制计分法,60分为及格。
6.4.2考试课程的总评成绩,由平时成绩、单元测试成绩及期末考试成绩组成,其分数分配比例为:30:30:40。一体化课程的总评成绩,由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组成,其分数分配比例为:50:50。学生平时成绩应根据听课情况、作业完成情况、出勤情况等方面综合评定。
6.5考试形式
6.5.1可根据课程的特点和需要,采用笔试、口试和操作考试三种。
6.5.2笔试分为闭卷考试和开卷考试。凡要开卷考试的,应由系部报教务科批准。
6.5.3实训课程原则上要进行操作考试。
6.5.4美术、音乐、体育课为单项术科考试,术科考试项目由科任教师报系部主任审核,再报教务科审定,考试随堂进行。
6.6考试时间
6.6.1笔试时间一般为90分钟。
6.6.2试的准备时间为40分钟,答辩不超过20分钟。
6.3.3操作考试的时间根据具体情况确定。
7有以下情况的学生取消该科考试资格
7.1一学期无故欠交该科作业三分之一者。
7.2一学期该科无故缺课累计三分之一者。
7.3严重违纪者(含上课睡觉十次以上)。
8. 补考
8.1补考资格:
8.1.1考试前经教务科准假缺考或考试、考查不及格的学生,准予补考一次。
8.1.2一学期欠交该科作业三分之一者,但后已补交齐的学生。
8.2凡作弊者取消补考资格。
8.3在下一学期开学后四周内进行第一次补考(不收费),补考由教务科安排。同一门课程第一次补考不及格,允许参加第二次补考(由教务科另行通知,但学生需按规定交纳补考费)。
8.4采用笔试补考的,由任课教师出试题一套(连同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),交系部主任审核。由教务科组织学生补考。
8.5补考的考场条件与考试要求相同,参加补考的学生应带学生证进入考场。
8.6补考试卷由任课教师评阅,在补考后两天内评出成绩,上传至学院教务管理系统。经准假缺考而补考的学生,可以按考试成绩登记,因其他原因补考的成绩,要注明“补考”字样。
8.7补考后仍有一门课程不及格准予升级的学生,累计至毕业前不及格课程不超过四门(含四门)者,可在毕业前准其补考一次,补考时间由教务科安排。
8.8一学期有四门课程(包括理论课和实训课)考试、考查不合格者,予以退学。
8.9无故缺考或考试不交卷或交白卷视作缺考处理。无故缺考者,按《河源技师学院学生违纪处理办法》相关规定给予处分。
8.10修业期限完毕时,经补考仍有不及格的学生,作结业处理,发给结业证书。
9.教学工作总结
任课教师在学期教学工作结束后应写出学期教学工作总结,填写《教师教学工作总结》,经系部主任签字后教务科存档备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