投影仪使用管理规定
为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管理,提高设备使用效率、延长设备使用寿命,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,特制订本规定。
一、操作规范
(一)开机
使用遥控器开机。投影仪开机时,指示灯闪烁说明设备处于启动状态,当指示灯不再闪烁时,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。开机后投影仪灯泡内部压力大于10kg/cm,灯丝温度有上千度,处于半熔状态。因此,在开机状态下严禁震动、搬移投影仪,严禁强行断电。
(二)使用过程
1.在使用过程中,如出现意外断电却仍需启动投影仪的情况时,要等投影机冷却5—10分钟后,再次启动。
2.连续使用时间不宜过长,一般控制在4小时以内,夏季高温环境中,使用时间应再短些。
3.开机后,要注意不断切换画面以保护投影机灯泡,不然会使LCD板或DMD板内部局部过热,造成永久性损坏。投影机使用误区:①开大会时,长时间固定一个标题投影在大屏幕上。②上课提前0.5小时开机并固定一个画面不动。③上课中间固定一个画面超过15分钟不切换画面。④下课后忘记关闭多媒体投影机。
(三)关机
使用遥控器关机,关机后不能马上断开电源,要等投影仪的风扇不再转动、指示灯不再闪烁,机器散热完成后再断开电源。(散热过程需要5分钟)。
(四)其它
1.投影仪闲置(下午放学、周六、周日、节假日)时,一定要完全切断电源。
2.尽量减少开关机次数对灯泡寿命有益。
3.在灰尘少的环境下使用,可延长其使用寿命。尽量减少室内灰尘。
4.正确操作投影机键盘,投影机操作键盘比电脑键盘反应慢得多,千万不要反复开关投影机,用来试验投影机的好坏或者找信号,在短时间内反复开关投影机,它会“罢工”不工作,还会缩短投影机的使用寿命。
5. 连接电脑或投影仪在关机状态下,开机带电连接会导致投影偏色、变色。
6. 任课教师上课前应检查设备完好情况,如出现故障,应第一时间电话报修并填写报修单。
二、管理办法
(一)使用范围:主要用于各班教学、学校大型会议(汇报)及活动。
(二)借用方法:各科室、教学部使用报告厅、阶梯教室、大会议室等投影设备,须向办公室申请,办公室做好登记。
(三)班主任负责管理各班投影设备。如设备故障,管理人员必须第一时间上报投影仪维修小组。
(四)任何人未经教务科同意,不得擅自移动、调换或外借学校多媒体相关设备及其零部件。
(五)各班所有投影设备尽量避免直接让学生使用,如确实需要,必须由班主任做好登记工作,以便事后故障查修。
三、责任追究
(一)下课时上课教师务必严格按如下顺序关闭设备:关闭投影仪——关闭电脑——拆卸连接线。如在投影仪的使用过程中出现因操作不当而受损的情况,应由教学部及相关责任人共同承担修理及更换零部件的费用。
(二)严禁非上课时间学生使用投影仪。如有违反,给予使用投影仪学生纪律处分,如有损坏,照价赔偿,并给予相关班主任通报批评处分。
(三)班主任需指定学生干部下课后锁好课室门窗,如门窗未锁好发生盗窃及损坏设备,须按价赔偿,并给予相关班主任通报批评处分。